下文摘錄自“台灣機車史”第43頁,
《民國56年,政府宣佈禁止旅客以行李名義攜帶機車進口》
政府考慮外匯銷耗激增,民國51年將機車納入自制率計劃,指定自制項目,
該年三陽正式產製機車,惟生產初期,因『外貨性能優越』,政府雖『加以管制』,事實仍未能『完全防止外貨進口』。
每年以各種名義進口機車總數約一萬輛以上,其中最普遍的是出國旅客,以行李名義攜帶機車進口,
以民國55年為例,國內機車產量為74919 輛,但該年進口機車數量為14902 輛,達內銷量百分之三十。
政府為『杜絕此一漏洞』,於民國56年9月,宣佈禁止旅客以行李名義攜帶機車進口,
因此,民間56年機車進口量銳減至4202 輛,
之後只有少數廠商進口樣品,政府機關大型公務車,數量有限,
市面標榜外國原裝車,多係貿易商以保修零件名義進口,組裝銷售。
民國58年,各型進口機車數量降至101 輛。
至民國60年,進口機車數量僅僅36 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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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,有沒比較清楚了?